生态环境保护公开道歉书
2023-04-12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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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我厂在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二路厂房C栋(3楼)进行生产作业时,实施了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不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事后我厂全力整改,第一时间密封车间排气扇和窗户,维修喷淋塔水泵,更换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并加强员工培训管理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但我厂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厂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厂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好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河源市源城区劲林玩具加工厂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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