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2022-09-01 10:27:52
来源:
根据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源城段)改扩建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府办[2022]14号)文件精神,长深高速公路(源南段)拓宽项目用地土地建设需要,征用源南镇辖区白田村、榄坝村、墩头村、双下村部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作物。征地范围:粤赣高速公路界址两边30米范围、南至高埔岗、北至新丰江河。(具体以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实施红线为准)。
凡在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含金埕)的坟主,应当在2022年9月15日前与源城区长深高速公路(源南段)拓宽项目征收指挥部迁坟组工作人员联系,办理相关迁坟手续并及时迁移坟墓;逾期没有迁移的,由建设单位统一迁移安置,有关补偿款项将依法提存。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电话:陈生 18300033050
源城区长深高速公路(源南段)
拓宽项目征收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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