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历八月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的公开信
致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农历八月,全市有50%的乡镇有进山入林扫墓祭祖的习俗,燃香点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不注意防范,传统祭祀方式将演变成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此,倡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一、文明扫墓绿色祭祀,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不携带纸钱、香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带头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礼炮祭祀,移风易俗,告诫家人亲属,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自觉以安全形式进行祭扫。全市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均设立临时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站,对进入林区携带纸钱、香烛、烟花爆竹进行集中保管,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支持配合。同时监护教育好小孩和痴、聋、憨、哑、精神病人,严防失火烧山,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全市统一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二、自觉遵守法规条例,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21年修正版)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一)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等;(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禁止炼山、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禁止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绿美河源。“像呵护我们的眼睛一样呵护森林,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请大家将此信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转发,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文明祭祖行列中来,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火灾预防的浓厚氛围,为我市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和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坚实的林业生态支撑。
河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