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素珍与黄蔚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年5月27日,肖素珍与黄蔚龙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肖素珍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黄蔚龙。肖素珍与黄蔚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黄蔚龙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黄蔚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黄蔚龙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肖素珍(广州资产公司及其前手)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表中贷款本金余额仅供参考,贷款本金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4.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肖素珍或黄蔚龙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肖素珍:电话:13829377983;
黄蔚龙:电话:13829382318
特此公告。
肖素珍
黄蔚龙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