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02-01 09:46:10
来源:
(第32号)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协商通过,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如下:
秘书长:何伟强
副秘书长:何安琼、曾伟军、吴志鸿、朱少道、廖洪滨、刘贞华
现予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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