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法院:巡回调解进企业 便民利企助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叶芊秀 陈碧霞 日前,紫金县法院走进蓝塘产业新城,巡回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让辖区企业更有信心、更有干劲。
2020年6月,原告、被告签订了《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首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被告委托项目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报告技术咨询服务费100多万元。后因双方在合同的履行问题上发生争议,原告经沟通无果后,向紫金县法院提起诉讼。
为高效解决双方矛盾,蓝塘法庭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因双方争议金额较大,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不愿意将矛盾扩大化,希望迅速解决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调解。
第二天,审判团队邀请蓝塘产业新城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到场参与巡回调解。调解现场,法官邓初源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着力调和双方矛盾,提醒涉案企业可以借此机会合理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说理释法,尽量平衡双方的合法利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解除合同,并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53万元合同款。该起案件以巡回调解方式结案,切实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巡回调解结束后,邓初源还为现场的群众就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释法答疑,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参与旁听的群众表示,之前没有观摩过法庭庭审,这次在家门口旁听了案件,感觉到法院办案神圣又庄重,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法院庭审流程,真切感受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重要性。
下一步,紫金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将巡回调解作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巡回审判调解广度、力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紫金经济又稳又好发展、加快“三地”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