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小”钱让乡村增“颜值”添“气质”
龙川县大力推行“以奖代补”模式,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干净卫生家园
■龙川县鹤市镇群众清理房前屋后和村道边的杂草和垃圾
■龙川县鹤市镇鹤市村保洁员清扫村道
■美丽的龙川县黄石镇长洲村
核心提示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难点、堵点之一。今年以来,龙川县积极探索推行“以奖代补”模式,在全县24个镇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短缺、群众参与不够等问题,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共建干净卫生家园。
乡村整洁村容美,生态宜居入画来。龙川县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真正实现“工作顺利运行、群众支持拥护、环境治理有效”的目标,通过花“小”钱让乡村增“颜值”添“气质”。
■组稿:本报记者 刘昕 通讯员 黄红芳
■摄影:本报记者 冯晓铭 ■制图:本报记者 陈小玲
以奖代补 2300万元分档次奖励到镇村
流水潺潺,绿树拂岸,山水间点缀着美丽庭院,空气中飘散着青草芬芳。被誉为“柿都”的龙川县四都镇,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展新颜、房屋错落有致,一幅美丽乡居图展现在眼前。
然而,这个生态环境优美的乡镇,却一度被村容环境难治理困扰。“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是制约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因素。”四都镇党委副书记黄育华表示,村内日常保洁跟不上,维护村里公共环境卫生逐渐变成村干部的事。
四都镇的困扰是龙川县推进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共性问题。如何更好地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改善人居环境的积极性?按什么标准收费?经过长期的前期调研,龙川县在全县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按照每户每人每年不低于12元的标准收取(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家庭困难群众可以减免),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今年8月,龙川县出台了《龙川县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龙川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和《龙川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等方案,建立“市、县补助,乡镇、村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机制。
今年,龙川县委、县政府拿出2300万元的真金白银,“以奖代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费用收缴工作。按照“收多补多、收少补少”的原则,依据资金筹集率,以镇为单位按筹集率90%及以上、60%—90%(不含90%)、60%以下三档以及日常人居环境督查结果情况进行奖补,对未实行户缴费的行政村,市、县、镇保洁管护工作经费原则上不予以配套。同时,今年县政府投入2750万元推行乡镇垃圾收运PPP项目,结合配套的2300万元生活垃圾奖补资金,按农村户籍人口计算,县级财政配套的人均生活垃圾处理经费已达55.6元。
按全县农村户籍86万人口计算,全县应向群众收取约1032万元的农村生活垃圾费用。截至11月中旬,龙川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已达1056万元(其中向群众收取费用占比达90%以上)。
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调动村民缴费积极性的同时,各镇、村坚持党建引领,鼓励全体党员、村(居)“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乡贤等积极带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费用缴纳工作,带动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去。同时,镇村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公告、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形成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开展该项工作的积极意义。
“‘以奖代补’就是用奖励取代补助,将政府‘主办’变为‘协办’,将群众‘要我参与’变为‘我要参与’,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龙川县乡村振兴局局长黄海龙介绍。
为确保农村保洁管护工作有效运转,龙川县委、县政府将各镇垃圾处理费收取率情况纳入对乡镇季度考评和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每季度、年度亮灯的形式进行实时考核,并成立检查组到各乡镇开展督查。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到年底龙川县的收取率将达100%。”黄海龙说,“市、县补助,乡、镇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已经在龙川逐步建立,各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正不断改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党委政府主动作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今龙川县24个乡镇315个行政村全面推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费用收缴工作,收缴率从2021年的26%提高至2022年的100%以上(截至11月中旬),村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
目前,龙川县逐步构建起农民主体参与、长期有效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卫生工作实现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花“小”钱让乡村去污增彩添“气质”。
全程监督 垃圾处理费收支账本透明化
今年10月,龙川县黎咀镇龙潭村村民微信群热闹非凡,许多外出务工的村民、乡贤在群里纷纷接龙,你100元、他200元的支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有一位外出乡贤,听说收费是为了改善村容村貌,就捐了1万元,村民响应度非常高。”龙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有良说,村里正在制作光荣榜,将公布所有缴费、捐款的村民名录,激发大家积极性。
村民及外出乡贤的积极态度,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的认可和支持,而这一份认可和支持则源于龙川县在管理使用资金中的公开和透明。
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上。龙川县出台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所收费用专款专账、专款专用、乡(镇)管村用,支出范围限于村级购置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开支以及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先进户的奖补、发放保洁员补助等,且不得挪作他用。
以黎咀镇为例,该镇总面积137.01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和18个行政村,面积大、人口多,采用“一村一保洁”的卫生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困难。对此,该镇“看米下锅”,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村内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所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使用,紧贴群众需求,听取群众意见,村监委全程监督,各村定期公示收缴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黎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刁雄辉介绍,按照管理办法,镇里所有行政村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全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让他们放心缴费。
“村民是付费者,也是监督员。收支账本亮堂,收缴制度才能持续。”刁雄辉介绍,今年10月起,黎咀镇通过发倡议书、动员党员带头缴纳、每周赛“成绩”的形式,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村民自发多交、多捐的事情屡见不鲜,形成了建设家乡、回馈家乡的热潮。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朝着让镇、村干净卫生的目标,龙川摒弃“一刀切”,让各镇依据镇情和村情,自主灵活开展卫生保洁工作。同时,倡导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创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和作业效率。
随着卫生保洁工作社会化的深入推进,龙川逐步构建起农村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实现环卫管理、作业分离,使农村环卫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付费制度 提高村民卫生保洁积极性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的推行,让镇、村两级在生活垃圾处置和卫生保洁上有了经费保障,而有了经费保障,日常的清洁工作就能得以正常开展。龙川县24个镇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开展难”的问题也在该制度下迎刃而解。
以四都镇为例,四都镇所有行政村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从2019年的145687元增至到今年的336393元,收取率达100%。收费翻倍,全镇群众既是付费主体,更是受益、参与、监督主体,乱扔垃圾的现象少了,群众自觉把垃圾装袋放在家门口让卫生员收集成为常态。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和自觉维护,四都镇的人居环境发生了转变,垃圾“围村”的现象成为了过去。
群众的卫生行为习惯的改变,悄然改变着村容村貌。“过去村主干道生活垃圾多、蚊蝇多,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卫生差,现在垃圾归桶、杂物堆放有序,路面干净卫生、房屋周边卫生好。”被聘为四都镇下榴村保洁员的吴元花切身感受到乡亲们的观念改变。
下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海峰算了一笔账,除去个别困难户,加上村里的农家乐、饭店、小卖部、企业和外来租户等,计算下来每年收取的费用,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村内垃圾处理资金不足问题,保障了常态化保洁,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配套的长效机制也在下榴村同步跟进。结合村民意见,收费后下榴村重新聘用专职保洁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提高工资、明确职责,保洁员负责村里所有公共区域的垃圾清理,还要定期上门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就是把生活垃圾治理的话语权、主动权交给村民,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环境改善了,村民的环保意识提高了,更多人愿意多交、多捐了,实现了良性循环。”龙川县乡村振兴局局长黄海龙说。
当前,龙川县村级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日常管护工作;广大村民落实“门前三包”,做好庭院物件规整、卫生清扫、自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镇负责行政村的垃圾集中转运工作。三级联动下,农村生活垃圾不再“靠风刮”,干净卫生的人居环境走进了家家户户。
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的推行,推动了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的落地,让村民深度参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村庄环境面貌,确保已建成的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效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