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砥砺同心谋发展 奋楫笃行启新程
■今年6月,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行动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专项行动。
■检察官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
■检察官走进校园,宣传法律知识。
核心提示
砥砺征程阔步行,扬帆起航正当时。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转观念、强素质、善作为、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打造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为抓手,以市检察院“六大行动”为指引,聚焦龙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龙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河源市“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人民日报》、学习强国APP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该院相关工作。
■组稿:本报记者 王亚娇
通讯员 刘丽娜
坚持为民初心 在维护群众利益中践行检察使命
非凡奋斗路,检察谱新篇。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法律武器破解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2021年以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45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04人,审查起诉604人,不起诉40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337件54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3%,确定刑量刑提出率97.3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39%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该院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注重对突出问题案件是否涉黑恶的审查。同时,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重点行业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加强检察履职的主动性,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案件1件24人,经审查移送起诉涉恶犯罪集团案件1件13人。2021年以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6场次,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万多份。1名干警荣立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
2021年以来,该院坚持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人,决定逮捕10人,提起公诉12人,协助县监察委追缴社保基金43658.04元。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刑事违法犯罪记录5850余人。该院还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公开透明运行。
此外,该院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强化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理念,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1年以来,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人,起诉26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8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0人、亲情会见11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多份,受教育师生1.6万多人次。
主动服务大局 在保障全县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该院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在大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中主动作为。
注重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主动作为。以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和项目发展为中心,厚植服务经济发展理念。该院突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成功监督公安机关撤销龙川某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与县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努力为龙川县民企经营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1年以来,该院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注重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上主动作为。该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诚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来访、来电渠道,实现一站式检察服务,并通过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律师参与接访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1名干警驻镇帮扶参与乡村振兴,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致贫返贫。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23.5万元,彰显检察办案温度。2021年,该院控告申诉部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注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主动作为。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点,开拓创新普法形式,普法宣传亮点凸显,连续两年举办“检察杯”法治征文大赛,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防治电信网络诈骗、森林防火等内容,制作的普法宣传视频《全民反诈家家安》荣获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法润人心”文艺作品铜奖,作品“民法典+非遗木偶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秉持共赢理念 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深耕检察主业
该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以来,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2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重点监督在矫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先后到20多个乡镇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监督意见书》26份;加强对县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纠正违法行为8件,切实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重点监督五类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特别是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类财产刑执行案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财产刑执行书面检察监督意见书82份。
做好民事行政检察。2021年以来,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立案14件,终结审查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强化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等情况进行监督,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52件,立案52件,受理行政违法案件3件,立案3件,均已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做强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两山”理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县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修复清理被损毁污染的林地耕地水域等148.68亩,追偿损失3.6万元。2021年以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立案4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
今年3月份,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为切入点,开展环境保护税公益监督,助力追缴环保税额63.64万元,以检察监督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生产,共创绿色可持续发展。这也是该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环境保护税”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注重内外兼修 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持之以恒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注重干警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以全新的姿态塑造检察崭新面貌。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切实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突出加强组织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党支部建在部室上,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2021年以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600多人次,持续开展“检察官讲堂”以案代训业务培训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开展讲座10次,受众人数累计650人次,队伍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开展“巾帼心向党,喜迎二十大”主题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庆七一·喜迎二十大”主题演讲比赛、现场红色教学、男子篮球友谊赛等活动14场次,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高。在第五届河源市县(区)直机关工作创新大赛中荣获三等奖,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七一”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持续优化业务数据分析,抓牢刑事案件质量。每季度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深入分析核心业务数据指标情况,检视问题,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动态监测和定期分析,开展规范数据填录、案件质量核查等专项行动,由院党组统筹开展案件质量季评查和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贯彻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源头杜绝不良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深入开展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持续抓实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站在新的起点,该院将以坚定的信念、昂扬的斗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川积极贡献力量,用心用情用力续写新时代龙川检察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