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县区新闻 > 龙川县

县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22-09-15 10:12:55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小玲 近日,龙川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从9月9日起至明年4月30日为禁火期,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禁火区,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依据禁火令,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违反禁火令者将依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字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