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2021-10-19 10:03:15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小玲 通讯员 袁志君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认罪认罚的制度优势作用,深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刘某光支付农民工工资,成功为11名农民工追回99189.5元工资。
据悉,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光通过工程转包的方式从某公司处承揽了龙川某学校师生宿舍的外墙工程。2021年3月,刘某光将结算工程款挪作他用,未及时支付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65985元。在审查逮捕期间,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严把事实关、法律关、政策关,充分向犯罪嫌疑人刘某光释法说理。经释法说理,刘某光认识到自己恶意欠薪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自愿认罪认罚,并及时、足额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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