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调解“了心结”
连平法院全力服务鹰嘴蜜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等我卖了桃子,一定马上把钱还给你!”近日,家住连平县上坪镇的谢某旭收到了肯定的答复,被拖欠5年之久的2.8万元桃箱款终于有了着落,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上坪镇是中国鹰嘴蜜桃之乡,种桃、卖桃是当地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今年,连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谢某旭诉称,2018年,桃农谢某景、谢某生向他购买桃箱,共计货款38512元。桃箱交付后,他多次向谢某景、谢某生催收,但二人只付了1万元,剩余2.8万余元钱款迟迟没有下文。一气之下,谢某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向其支付剩余桃箱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的意见与争议焦点,组织原、被告在开庭时调解,但实际开庭时,两名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调解。庭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原告认为,两名被告不来开庭,没有诚意,不再同意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都为同镇村民,有多年的合作基础,且双方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调解最有利于双方解决矛盾纠纷,于是分别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后经多番努力,原告同意调解,提出自己可以放弃部分利息,但两名被告要一次性付清拖欠的货款。两名被告虽对调解方案无异议,但是称因资金困难,需要延期还款。原告担心被告无还款能力,不同意延期还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秉承着“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原则,承办法官继续寻找突破口,组织当事人在被告桃园见面,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谢某旭终于松口,同时,他见被告桃园长势良好,确认被告有还款能力,同意被告卖出桃子后再归还拖欠的货款。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当即在桃园里签订了调解协议,化解了困扰当事人5年之久的烦心事。
这次调解只是连平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连平法院表示,将继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桃源调解室职能作用,找准调解室服务基层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本报记者 刘永菲 特约记者 黄新 通讯员 刘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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