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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发布2022年第一号林长令

2022-08-10 09:59:05 来源: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朱景优 日前,和平县委书记、县第一林长邓卓文,县长、县林长张衍彪签发了2022年第一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令》,要求各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再完善、再提升。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常态化工作,加快推进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做好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强化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各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林区护林员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推动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野外栖息地生态管护。加大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力度,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林地定额管理。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全力落实林业要素保障。林长令同时还对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全力发展绿色富农产业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目前全县建成县、镇、村林长组织体系,设立各级林长1458名(其中县级林长31名,镇级林长234名,村级林长1193名),基层监管员414名,护林员621名。各级林长严格按照《和平县林长巡林实施方案》开展日常巡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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