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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国家高新区两所学校发布2026年秋季招生公告

分为政策类、户籍类、房产类 和社保类四个类型申请入学

2026-06-24 11:29:28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亚娇 特约记者 聂燕民 )近日,广师大河源高新区实验学校及广师大河源高新区实验学校(大塘校区)发布2026年秋季招生公告,根据《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各义务教育学校划定的招生区域,按照适龄儿童、少年不同情况,分为政策类、户籍类、房产类和社保类四个类型申请入学。

招生对象为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对于适龄入学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出具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非起始年级:根据各学区学校的学位空余情况,按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就读:具有基本学习能力且能适应普通学校生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就近随班就读。初中七年级: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非起始年级:根据各学区学校的学位空余情况,按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就读:具有基本学习能力且能适应普通学校生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就近随班就读。

按相关法规和政策,户籍类和政策类不纳入积分,房产类和社保类适龄儿童、少年实行积分入学并按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未能录取学区内学校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统筹安排。需特别说明的是,持租赁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前往各镇(街道)网格治理服务中心或河源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持劳动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劳动合同必须是正规合同,以劳动合同条款中标注的住所地址确定学区,而非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中提供的经常居住地址。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在劳动合同标注住所居住的,需另行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持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所登记的经营场所须具备居住功能(商住一体)并实际居住,以营业执照的地址确定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未实际共同居住,需另行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生流程实行“网上申报、数据校验、部门终审、学校录取”的“一网通办”方式,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和非起始年级(各年级插班生)同步申请。因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提前与联系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登记和申报。申请人如错过网上申报时间的,请于8月24—25日登录招生系统补报,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所申报学校的学位情况给予补录或者调剂到其他学校,由各学校在8月28日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学校入学资格,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和排查情况,2026年秋季广师大河源高新区实验学校七年级继续实行“一校两区”办学,校本部实施走读管理,大塘校区实施寄宿制管理,根据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在招生系统上选择校本部(走读)或大塘校区(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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