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高新区健全档案工作制度
推动园区新时代档案工作创新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邓燕琴 特约记者 聂燕民 通讯员 余丽嫚 日前,河源高新区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传达省档案局有关具体要求,进一步部署高新区档案工作。
河源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志中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高新区班子成员邱慧娜、李先昌、彭锦益、邹元涛以及各级调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总结经验、认识规律、延续历史都离不开档案。会议提出,档案工作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间接反映单位的管理水平。河源高新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认识到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新修订的《档案法》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会议要求,河源高新区要以新修订的《档案法》为引领,准确把握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新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全力抓好新修订的《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新修订的《档案法》在高新区得到有效实施。同时,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要立足高新区实际,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等重点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档案资料不遗漏、不散失。
会议强调,河源高新区要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在收集好、保存好、利用好档案资源上下功夫,确保档案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加强科学管理档案工作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质效;要针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有序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大局,不断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推动园区新时代档案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