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东源、平安东源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为东源全面建设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提供坚实保障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蓝天明 张小建 近日,东源召开法治东源、平安东源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部署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东源、平安东源工作,为东源全面建设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坚持不懈推进法治东源建设。要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粤执法”平台运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要全面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快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要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着重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要勇于直面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严而又实抓好平安东源建设。要全力筑牢国家政治安全屏障,持续开展维护政治安全十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邪教组织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稳步有序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最大限度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全力提升公共安全效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健全网络防控体系,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要及时回应、推动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全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巩固拓展“大树头议事”等基层治理品牌。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法治东源、平安东源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狠抓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法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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