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源
内外兼修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高颜值的美丽宜居村——东源县康禾镇仙坑村。 本报记者 黄赞福 摄
■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东源县顺天镇金史村。
■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下蓝村环境优美,宜居宜游。
■位于东源县仙塘镇红光村的南园古村,以其文化内涵和干净整洁的面貌吸引了众多市民前去打卡。
■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保洁员在道路两旁保洁
核心提示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头戏与基础工程。近几年来,东源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村庄清洁新路径与新模式,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被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评为“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省有4个县区上榜),是我市唯一一个上榜的县。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东源将继续把推进美丽宜居村创建作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域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建设强富绿美新县域,打造广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东源样板”的重要载体与抓手,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加码,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乡村风貌提升为重点,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全域推进“五美”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目标 八成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东源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乡村风貌提升为重点,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广东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经过接续发力,力争今年新增省级以上文明镇(村)2个以上,确保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所有村都达到干净整洁村以上标准,新增美丽宜居村18个、特色精品村4个,让农村更和美,村庄颜值更靓。到2025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因地制宜建设一定数量的特色精品行政村;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创建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措施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措施一:
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提升农村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合理布局、按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和日常管护经费。定期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按照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持续开展问题厕所改造提升,到2025年年底存量问题厕所全部整改到位。引导农户将厕所建设纳入新建农房方案。
提高农村改厕质量。严格执行农村厕所标准体系,推行水冲式厕所,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强农村改厕的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
扎实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按照便民、适用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措施二: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调查摸底,统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和设施建设。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村振兴示范带主体村及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城镇周边、具备条件的村庄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方式,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
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分级动态管理,明确治理优先顺序,建立完善治理台账。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措施三: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
措施四:
全面提升乡村整体风貌
实施“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系列行动,提升乡村整体风貌。持续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加强农村“三线”维护及梳理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三线”整治工作。加大田园日常整治和监管力度,全面清理整治田园垃圾杂物、废弃线杆、田间窝棚、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推动鱼塘升级改造,将河道生态治理和风貌提升有机结合,以建设万里碧道为抓手,开展乡村河道两岸风貌整治和景观打造,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加强村域范围内工业园、农业产业园等厂房外立面风貌管控,推进园区绿化美化。加强铁路、公路和旅游景区、城市郊区等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沿线绿化和沿途乡村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洁化、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美丽廊道。
切实抓好农房管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持续开展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稳慎推进存量问题整治,坚决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推动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健全村内道路养护、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农村村内支路、巷路硬化,到2025年年底全县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水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积极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引导鼓励村民开展庭院、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墟边角地,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建成一批绿色古树乡村、森林乡村等。
措施五: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村庄保洁机制。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设立“村庄清洁日”,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逐步建立专业化农村保洁队伍,逐步提高保洁人员工资待遇,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提高农村保洁经费补助标准。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逐步建立“农民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财政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保障 强化保障力促行动落地见效
政策保障: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县级层面负责整合安排不少于20%的中央有关涉农资金、省级涉农统筹资金、驻镇帮扶资金等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申请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项目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及“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等途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创新完善支持政策。简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在土地指标安排上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村庄“四荒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项目建设。
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等标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结合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继续选派规划师、建筑师、园艺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
组织保障: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三级书记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县主体、镇村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县各相关责任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总指挥。
强化分类指导。优化村庄布局,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别。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季度亮灯、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定期评估检查各乡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每年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每年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汇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作为政策试点、项目安排、财政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2025年底,落实五年行动检查验收,通报表扬先进镇、村。
■策划:张松新
■统筹:李成东 张小龙 黄仲明 曾科
■组稿:本报记者 李成东 田清秀
特约记者 蓝天明 通讯员 甘永乐 李平
■摄影(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杨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