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显担当 司法为民践初心
——东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回眸
■2022年8月11日,东源县行政争议诉前和解中心在东源县人民法院揭牌。 蓝天明 摄
2022年,东源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平安东源、法治东源建设,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财断血”,财产刑处置到位金额8654.25万元,保持对毒品的严打震慑态势。审结彭某等17人电信诈骗案,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80余万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审结破坏金融管理、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件,非法经营犯罪案件6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120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快审严判方针,全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室,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213件294人,对罪行较轻的50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依法为340名刑事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家学法活动,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综合运用绿色通道、多元调解、活封活扣等方式完善司法惠企举措,积极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降低诉讼对企业经营的不良影响。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改革,确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团队。与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已结案件调撤率为77.98%,与市、县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活动、召开座谈会,促进知识产权多元保护。
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1件,守护东源绿水青山蓝天。设立全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服务绿美东源生态建设。
协同优化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东源建设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3场次,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转变思想观念,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7%,同比上升40%,创历史新高。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成立东源县行政争议诉前和解中心。这一举措入选2022年度河源法院民生微改革项目。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广应用灯塔法庭“一二三”工作法,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分别与6个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在船塘镇、新港镇设立网上巡回法庭,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司法服务。
大力开展司法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3000余份。组建“法小青”志愿普法团队,到万绿湖码头及周边乡镇开展普法宣传,走进灯塔盆地国家农高区送上普法课程。“法润万绿”专项普法项目入选2022年度全省法院“百场精品普法”。搭建有力宣传平台,21篇法治宣传稿件被上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采用、报道;联合河源广播电视台拍摄“法庭内外”4期,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生动释法说理、加强普法教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件,其中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件,涉及标的额35万余元。稳妥办理涉房地产纠纷案件88件、物业纠纷案件225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
积极兑现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1658件,执结1666件,执行到位金额2.05亿元。深入开展涉农合机构专项行动,共执结涉农合机构案件108件,执行到位金额1424.9万元。开展2022南粤执行风暴暨涉民生、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办结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43件,执行到位金额142.54万元。为9名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3.6万元,通过“执行+保险”机制帮助9名申请执行人获得救助金10万元,提升执行司法救助覆盖面。
强化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加强“一站式”建设,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法官调解的全网式多元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379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11.88%,为全市基层法院最高。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加强分调裁审工作,推进“简案快审”。去年,该院共受理速裁案件976件,结案944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在30天内。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提高司法效率质量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细化审判组织、审判人员职责清单,加强“四类案件”的识别及监督管理。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功能和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强化类案同判的刚性约束。配合上级法院开展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等反映案件质量效果的指标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优。
开展执行“三项机制”改革。制定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分工,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设有执行指挥中心团队1个、执行实施团队3个,可动态调整、灵活配置,执行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稳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各类职级晋升,配备、调整内设机构副职,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遴选初任法官上报省法院确认,招录、补充法官助理,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及编外人员,充实队伍力量,有效缓解办案压力。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举行读书分享会等举措,帮助青年干警扣好投身人民司法事业的“第一粒扣子”。
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梳理各岗位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督察发现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专项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知识产权集中管辖等重点工作,2019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深化阳光司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人民参与司法渠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3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收到的相关意见书均已作出整改答复。
■组稿:本报记者 李成东
田清秀
特约记者 蓝天明
通讯员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