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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工作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

准确把握“四个突出”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2022-01-10 09:56:57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蓝天明 笔者日前从东源县纪委监委获悉,2021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立足工作实际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重要举措,准确把握“四个突出”,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胜利完成2021年度巡察工作,巡察震慑作用得到了充分彰显。

东源县委巡察工作突出政治站位,提高政治定力,坚持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抓牢县委全面履行巡察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2021年共计召开3次书记专题会和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推动巡察工作,提出整改具体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作出明确指示,推动巡察问题线索查办。

东源县委巡察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注重从细处入手,从疑点细节突破问题,对显性问题刨根问底,对隐性问题深究细查,力求发现的问题客观准确。2021年,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4轮专项巡察和1轮县区异地交叉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430个,累计移交问题线索54条,推动立案13宗,党纪处分12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督促退缴违纪违法资金620多万元。

东源县委巡察工作突出能力提升,强化队伍建设,时刻警惕畏难情绪、安逸心理,克服本领恐慌,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客观、高效、精准发现和反映问题。东源县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各级巡视巡察办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传达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8次,研究推进巡察工作16次,开展专题交流座谈会2次,组织巡察业务培训会6次,撰写巡察工作研究报告2篇。

东源县委巡察工作突出作风建设,筑牢纪律防线,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十要十不准”工作纪律开展巡察。强化巡前培训、巡中纪律监督、巡后作风评估,严防“灯下黑”,坚决杜绝“利剑”蒙尘。2021年以来,《东源县委巡察组巡察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试行)》已在常规巡察工作中得到实施,规范工作方式和权限,坚决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每个巡察组成立党小组,结合党员大会、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章党规学习等活动,全方位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执行“四个决不允许”和落实“五不”要求,不断扎紧巡察干部纪律作风“紧箍咒”,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巡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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